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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经法学院法学系组织学习贯彻《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

发布日期:2020-11-21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2020年11月18,人文与经法学院法学系通过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召开了关于《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的学习讨论会议。本次会议法学系主任张敏教授主持,法学系硕士生导师李娜、杨云霞、李亚娟、韩文蕾、李黎明、韩伟、吴烨、宋丁博男参加了学习会议

在会议中,张敏教授首先带领法学系老师认真学习了《准则》的各项内容,尤其强调了加强研究生培养教育、立德树人的重要意义,要求全系导师贯彻落实《准则》要求与精神,认真学习与落实相关举措。张敏教授指出,导师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等。为导师指导行为划定底线,必将有利于解决当前导学关系、师德师风等方面出现的一些问题,加快建设高水平研究生导师队伍,为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凝聚力量。

各位导师在讨论中相继表示,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首要准则,要严格防止学术不端等问题发生,严于律己,加强相互监督,严格执行《准则》要求,多与学生展开多元化的沟通,构建良好的师生互动关系,争做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优秀导师。

/吴烨 审核/张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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