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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经法学院组织学习贯彻《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

发布日期:2020-11-18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20201116日下午,人文与经法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专题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教研[2020]12号(以下简称《准则》),学习由杨瑾副院长主持,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委成员、部分导师参加了学习。

 

杨瑾副院长首先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准则》的八项内容,对每一项内容进行了解读,尤其重点突出学习了“不得”触犯的底线。学习研讨中,与会的每位老师都做了积极发言。学院院长刘晨光教授认为出台《准则》是加强研究生培养教育的重大举措,是今后正确处理师生关系的规范和要求,他要求组织全部导师认真学习,落实相关举措。院党委书记张清江老师认为,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目前存在的一些学术不端行为和师生关系不正常的个例已经严重损害了高校教师在人们心中的形象,导师应对照《准则》严格要求自己,维护师道尊严,同时学院要加大宣传,加强监督,严格执行。杨瑾副院长指出,《准则》的出台引导我们规范师生之间的关系,对导师的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导师要有底线意识,建立起健康和谐的导学关系。李正锋副院长认为《准则》有利于形成师生之间良好的沟通关系。袁源副书记认为《准则》全面细化了导师的第一责任人身份,有了可操作执行的标准。李娜教授、毛加强教授指出针对前一时期新闻报道出现的师生矛盾突出的现象,《准则》的出台起到了调节性规范和引导作用,会认真学习,遵照执行。来爽副教授认为导师应认真学习《准则》,更注重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尤其是与学生正常交流沟通的能力,构建起良好的师生关系。

 

本次会议对于学院深入贯彻学习《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进一步规范和细化研究生导师行为要求具有重要意义,为今后引导形成正确良好的师生关系奠定了基础!

(文/纪新 图/曹光源  审核/杨瑾、张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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