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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程序及流程
发布时间:2019-05-27     作者:   分享到:

西北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申请学位工作程序及流程

第一条 论文完成后分别请校内外导师、所在单位、学科组填写《指导教师对专业学位论文审查意见》、《所在单位对专业学位论文审查意见》及《学科组对专业学位论文审查意见》(此表063月以后入学的不要求),且结论均应为同意答辩。

第二条 在图书馆或学院资料室或网上的《中国图书分类号》书中查出本人论文分类号,只查到两级。(论文封皮上要填此分类号)。

第三条 在研究生院网页上查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制作封皮模板》并按照模板位置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后打印一页(套打论文封皮用)。

第四条 到研究生院复印室,按照论文盲评的要求(论文任何一处不得出现作者、导师姓名及作者学号),打印装订2本论文。若不在研究生院复印室打印装订,需由本院研究生秘书事先给复印室一份领取论文封皮学生名单,申请者再到复印室领取。

第五条 由学院、导师确定一位答辩秘书负责落实答辩有关事宜(答辩秘书应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第六条 学位申请者应备齐如下学位申请材料,并在申请学位前交清在学期间所有培养费,否则学院、专业学位办均不受理学位申请。

(一)培养计划(之一课程计划);

(二)培养计划(之二论文计划);

(三)课程学习成绩单;

(四)论文选题报告(含论文选题报告评议表);

(五)论文工作中期报告(MBA学生为《阶段考核表》);

(六)指导教师对专业学位论文审查意见2份,MBAMPA学生1份;

(七)所在单位对专业学位论文审查意见(MBAMPA学生不要求);

(八)学科组对专业学位论文审查意见(063月以后人学的不要求);

第七条 研究生秘书将收到的盲评论文汇总后连同以上学位申请材料在每月1 -7日交专业学位办审核,同时交每人300元论文评阅费。

第八条 论文评阅通过后由学院研究生秘书或答辩秘书领回《论文评阅意见书》,同时领取《学位申请表》、《答辩审批表》、《授予专业学位硕士人员登记表》。

第九条 学位申请者需根据论文评阅意见中评阅人对论文提出的问题和不足对论文进行修改(若有界定的论文修改时间,则必须修该规定时间)后填写《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经导师、分会主席审核同意方可进行答辩。

第十条 《学位申请表》第1-2页由学位申请者填,其它由答辩秘书填写。

第十一条 填好的《学位申请表》、《答辩审批表》须与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落实分会主席和院长的审核签字。

第十二条 《授予专业学位硕士人员登记表》由学位申请者填写并在研究生院网页上输人且检查无误后打印1份,签上名字,放人学位申请材料袋内(此表中所有信息均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必须准确无误)。

第十三条 答辩秘书带上填好的以上三种表及补充完整的申请材料和要求对论文进行修改的《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到专业学位办办理答辩审批手续,同时领回答辩记录和答辩投票表。

第十四条 组织答辩,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3位为校内导师,2位为学位申请者单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导师只能参加1人且不能当答辩主席。

第十五条 答辩完后将学位申请材料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同时交4本论文(1本归校档案室、1本交国家图书馆、1本交校图书馆、1本留学院资料室)。若已经申请了论文保密,只交1本归校档案室(必须注明密级),其它暂时不交,等解密后再补交。

第十六条 另交2寸的近期、正面、脱帽、彩照1张(办学位证用),且必须与《学位申请表》上贴的1寸彩照为同底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