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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26     作者:   分享到: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人文与经法学院)


学科代码 125200

英文名称 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迫切需求,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情况,特制定西北工业大学攻读非全日制专业MPA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培养方向

1. 社会治理

侧重政府治理、城市治理和基层治理。政府治理方面,关注政府人力资源管理、政府绩效管理、公共危机管理、合作管理、公共政策(科技、环境等)管理;城市治理方面,关注城市发展战略与决策的治理结构、城市中政府--市场--社会关系、城市公共服务供给、城市运行管理等;基层治理方面,关注城市社区服务与管理、乡村治理、流动人口与特殊人群服务与管理等。

2. 公共项目管理

公共项目管理是项目管理在公共事物和公共服务领域中的延伸,所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如投资规划、过程控制、管理模式等,都需要进行有效地探索。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计划与控制、项目论证与评估、项目融资管理、项目的绩效评估、项目的后评估等。

3. 政府改革与创新

本方向旨在通过让学生对当前政府改革创新理论与实践案例进行深入了解,帮助提升政府治理理念和模式创新的能力,以及提高政府治理效率。

侧重于改革创新的理论发展与演变;国内外政府创新的理论与实践概览;政府转型与善政发展逻辑;政府创新与政府创新管理;政府公共服务的改革创新;政府府际关系的改革创新;政府绩效管理的改革创新、政府改革创新最新进展等。

4. 公共预算管理

侧重于公共预算管理中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关注经济新常态下和新《预算法》颁布后,地方政府债务形成机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历史轨迹与演变、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及创新、政府债务管理的国际比较、地方政府债务与经济的作用机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测度与防范、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构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策略等。

5. 法治政府与未来法治

侧重于法治政府建设与未来法律治理。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关注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保障、法治政府的基本理论、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价值、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保障、政府行为与行政法治、行政诉讼基本制度等。未来法治方面,关注政府的现代化法律治理能力,包括人工智能法制建设与政府法律治理能力现代化、政务信息法治建设、政府数据权属、利用和数据产业的管理制度及法治保障等。

三、培养方式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行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双导师制,校内导师为第一导师,校外导师为第二导师。校内导师是第一责任人,在非全日制硕士生培养中起主导作用,主要负责课程学习阶段和学位论文阶段。专业实践阶段由双方导师共同指导。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体现重专业实践和应用能力培养的特点。通过加强实践型环节,强调理论与应用的有机结合,培养学生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专业实践是非全日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紧密衔接,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专业实践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专业实践单位或基地完成。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

四、学习年限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5-4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般在入学后1年内完成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原则上不少于半年,用于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不少于1年。

五、课程设置

学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课程设置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公共课、基础理论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选修课。

1.公共课(6学分,必修)

课程编号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考核方式

M13G11513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

1.0

1

考试

M13G11512

学术规范和论文写作

18

1.0

1

考试

M13G1151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2

2.0

12

考试

M13G11502

MPA英语

32

2.0

12

考试

2.基础理论课(10学分,必修)

课程编号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考核方式

M13G11505

政治学

32

2.0

12

考试

M13G11506

公共经济学

32

2.0

12

考试

M13G11507

宪法与行政法学

32

2.0

12

考试

M13G11509

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32

2.0

12

考试

M13G11510

社会统计分析方法

32

2.0

12

考试

3.专业基础课(16学分,必修)

课程编号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考核方式

M13G11503

公共管理学

32

2.0

12

考试

M13G11504

公共政策分析

32

2.0

12

考试

M13G11508

电子政务

32

2.0

12

考试

M13M11502

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

32

2.0

23

考试

M13M11504

非营利组织管理

32

2.0

23

考试

M13M11511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32

2.0

23

考试

M13G11511

政府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

32

2.0

23

考试

M13M11514

组织行为学

32

2.0

23

考试

4.专业方向选修课(在下列方向中至少选一个方向不少于4个学分)

方向一:社会治理

课程编号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考核方式

M13M11501

公共部门危机管理

32

2.0

23

考试

M13M11513

城市发展与管理导论

32

2.0

23

考试

方向二:公共项目管理

课程编号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考核方式

M13M11515

地方政府融资理论与实践

32

2.0

23

考试

M13M11508

公共项目经济与社会效益评价

32

2.0

23

考试

方向三:政府改革与创新

课程编号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考核方式

M13M11516

地方政府改革创新理论与实践

32

2.0

23

考试

M13M11517

大数据与政府管理创新

32

2.0

23

考试

方向四:公共预算管理

课程编号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考核方式

M13M11510

宏观经济政策分析

32

2.0

23

考试

M13M11518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32

2.0

23

考试

M13M11519

公共预算理论与实践

32

2.0

23

考试

方向五:法治政府建设

课程编号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考核方式

M13M11520

行政诉讼法

32

2.0

23

考试

M13M11521

人工智能法学

32

2.0

23

考试

M13M11522

数据法学

32

2.0

23

考试

六、培养环节

1.课程学习

课程学习是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重要的培养环节,需达到相关学分要求。

1高级英语听说与高级英语写作可在达到相关要求后可申请免修;

2学术素养概论课程内容包括: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知识产权、人文艺术、心理学、职业规划、学术文献查阅、学术论文撰写等内容。参加名家讲堂或其它专家讲座可取得该课程学分;

3非全日制硕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按培养方案制定课程计划,允许分阶段选课但所有课程应在1年内完成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修完所规定的学分。

2. 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在读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并完成《西北工业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

3. 综合实践

综合实践环节着重培养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采用科技创新、社会服务、文化建设、挂职锻炼、志愿者活动等多种方式进行,可在短学期或假期进行。综合实践结束后应填写《西北工业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综合实践表》,由指导教师写出评语并附综合实践实施单位意见,一同归入本人业务档案。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综合实践可与专业实践结合进行。

4. 论文开题

论文开题工作是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进行论文工作的起点,一般应在第三学期末之前进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论文选题应结合工程实际与应用,一般要有明确的应用背景和应用特征。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在双方导师的指导下,阅读有关文献形成“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应就选题的科学意义、选题背景、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法和课题条件等做出论证。

学院、学位分会与导师须协商成立硕士学位论文开题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至少3名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可含导师),设组长1人,非全日制硕士生应向评审小组汇报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小组进行严格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评审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研究工作,不合格者予以黄牌警告并限期整改,重新进行论文开题汇报,评审仍不合格者终止培养或走其他分流途径。

5.中期考核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论文开题后6个月左右时间,应提交论文中期进展报告,报告应包括: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论文计划进度进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参加的科研学术情况;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拟采用的解决方案等;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研究内容。

根据论文中期的研究进展和学科发展,允许学生对论文开题时的论文选题(题目、内容、研究计划等)作出必要的调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应与中期考核后确定的学位论文的内容基本一致。学院、学位分会与导师协商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至少3名副高(含)以上职称人员组成(不含导师),设组长1人,考核小组负责对硕士生提交的论文中期进展报告进行严格审查。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研究工作,不合格者予以黄牌警告并限期整改,重新提交报告,再次考核仍不合格者终止培养或走其他分流途径。

6. 学位论文撰写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论文应有一定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有自己的新见解,表明作者已掌握解决工程应用领域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等。具体要求按《西北工业大学关于学位论文撰写的规定》执行。

7. 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参照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