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北工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培养方式及学制
原则上我校招收的非全日制MPA学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培养期间实行学分制,学生入学后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制定本人的培养计划;学制为3年,周末授课(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学历条件
1. 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历(2018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 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学历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历(2016年9月1日前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3. 已获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9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
四、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进行资格审核后,才可报名确认,未经审核者,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报名流程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三)现场确认
1. 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2. 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
3. 考生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研招办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5.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未经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报考无效。
五、考试方式及科目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1. 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 初试科目:12月26日:上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下午英语二(满分100分)。
3.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 复试
1. 复试时间:2021年3月,详见MPA教育中心网站(http://rwjj.nwpu.edu.cn/MPA/sy.htm)通知。
2. 复试地点: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录取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和学科实际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择优录取。进入复试的考生,按照学院复试办法参加复试,请考生关注MPA教育中心网站通知。
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公共管理硕士(MPA)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应为在职人员,学习期间不调档,不转户口,不安排学校宿舍,不享受国家奖助金。
七、相关费用
1. 考生报名费、体检费均按陕西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执行。
2. 学费标准:学费标准以学校审批结果为准,按协议执行。
八、招生咨询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学校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友谊校区学舟楼106室
电 话:029-88460641
邮 编:710072
邮 箱:mpa@nwpu.edu.cn
网 址:http://rwjj.nwpu.edu.cn/MPA/sy.htm